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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法院:巡回审判庭开到家门口
时间:2014-05-28 11:12:43    作者:周勤 秦媛    来源: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图一、法院巡回法庭庭审现场吸引了周围的村民,在观看庭审的过程中也

                     增长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图二、开庭前与原被告一起讨论案情。

                     图三、南召县法院巡回法庭当庭裁判。

因当事人在车祸中受伤后行动不便,5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马市坪法庭到该县崔庄乡前河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马中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巡回审判,让更多的老百姓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年10月,被告李玉蛟驾驶豫小型客车在南召县城郊乡前庄路口调头时,与原告马中方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两车损坏、马中方受伤。公安机关认定,被告李玉蛟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马中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3万余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赔偿问题展开争辩,保险公司认为应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原告的其他费用过高且无票据,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被告李玉蛟的代理人认为被告也是受害人,马中方应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再由被告承担责任。
       南召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交通事故及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认定,原、被告均无争议,故原告因此事故已经发生的合理损失被告应予赔偿。遂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被告李玉蛟所驾驶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剩余损失以原被告按照3:7的比例分担,被告李玉蛟应支付原告45760元(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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