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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大墙内 假释阳光化
时间:2014-05-26 17:02:23    作者:郑春笋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一、在监犯人们积极主动帮助悬挂国徽。

                     图二由德州中院事前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是来自德州商业退休

                     职工庞静宁,正在 熟悉案情,像法官一样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图三、这天上午9时两起假释案一并正式开庭

                      图四、人民陪审员庞静宁和法官们同堂同权参审

                    图五、被提请假释的犯人王文华在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他说:“通过这次假释

                    开庭,我看到了审判公开、公正、公平、 回归社会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5月23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到德州监狱内开庭审理了抢劫盗窃犯王猛、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王文华等两起假释案件。这是该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首次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使“阳光司法”的社会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对两起假释案件集中开庭的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提请假释的德州监狱、德州市检察院及驻监检察官、被提请罪犯、同监室罪犯的意见,及时询问相关事实,全面掌握被提请罪犯的悔改表现、劳动表现、履行赔偿情况、身体状况等。经过近3个小时的开庭,圆满完成了2起案件的庭审工作,30多名在监犯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受到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案件裁判结果待合议庭研究后择日作出。
   今年以来,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德州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减刑案件专门合议庭,制定了规范性指导意见,确保减刑案件开庭公开有序进行。
   据悉,自今年6月1日起,为切实消除公众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的神秘感,德州中院将和全国各地法院一样,对假释案件和对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有异议且影响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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