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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响起法槌声
时间:2014-05-21 17:29:12    作者:胡海林、刘超、刘根生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图一、在村委会门口,大家齐心协力布置庭审现场

                    图二、审判长宣布开庭。

                    图三、被告人陈某对证据进行质证。

                    图四、被告人陈某当庭痛哭悔罪。

                    图五、陈某服判,在笔录上签字。

“开庭!……”5月13日,距离瑞金市区200余里的大山深处的瑞林镇苏地村响起清脆的法槌声,原来是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这里巡回审判。听到法槌声,附近的村民纷纷放下手中的农活,来到开庭现场旁听。
    被告人陈某今年75岁高龄,取保候审在家。2014年2月3日,陈某在自家责任田里烧杂草时不慎导致附近山场发生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355亩,烧死林木蓄积643余立方米,烧死幼树10000余株,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
    考虑被告人陈某已经75岁高龄,无亲无故,家住深山,而且患有肺结核等疾病,行动极不方便,便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审判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既方便被告人参加诉讼,又能对村民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庭审时,被告人当场痛哭悔罪。鉴于被告人身体情况且悔罪态度较好,经合议庭合议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当场表示服判,并对上门办案的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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