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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7.24 178 出版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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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东:立足黄土 放眼青天

文 | 冀天福 刘建章 许彦荣

四月的清晨,空气中弥散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阳光照在一个中年男子的肩上,他像平常一样提前一个小时上班,边给办公桌上的莲花竹换水边说:“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周而复始又生机无限。办案也是如此,要对一切心存敬畏,才能自然平衡。”他就是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卫东。他在法院工作27年,结案近4000件,足迹遍布温县每个角落,多次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官”,被老百姓誉为“最美乡村法官”。

尊重生命 坚守正义

在大多人的印象中,作为一名法官,把案件公正审理就已经完成工作了。可事实并非那么简单,要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要考虑赔偿方的经济能力;要缓和双方情绪,不能使执行陷入僵局;要激发公众的社会责任感,给予弱势群体救助。王卫东认为,办一个案件,就要将案件处理得干净利索,善始善终,这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一天晚上,温县黄庄镇的段某在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与武陟县张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段某重度颅脑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王卫东在调查中了解到,段某的妻子没有工作,段某上有60多岁的老父亲,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家人为了给段某治病,能伸手借的钱都借遍了,总共花去了30多万元也不见好转,段某颅内积水不断增多。而另一方张某已经70多岁了,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开销全靠子女供养。张某的车辆只办理了交强险,他将自己的3万元积蓄全部支付给了段某之后,不再支付。看着段某处于崩溃边缘的家庭,王卫东不禁流下了眼泪。他下决心要排除万难,改变段某家庭的困境,帮助段某一家人渡过难关。

为此,王卫东多次到相邻的武陟县去找张某协商,敦促他多与子女们沟通,将赔偿早日交给段某,以解燃眉之急。一次,两次,催促的次数多了,张某的子女变得极不耐烦,他们对王卫东嚷嚷:“俺爹的事俺不管,你以后不要来了!”“那是一条命呀!人命大于天,你们不知道吗?”王卫东一声怒斥,张某的几个儿女面面相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王卫东趁热打铁,继续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你们小的时候遇到难事,你父亲能不管你们?我知道让你们每家拿出几万块钱不容易,但那家人可比你们要难更多倍,人还在医院躺着呢!”王卫东的真诚感动了张某的子女,最后,他们共凑集了15万交给段某,调解结案。段某的妻子接到王卫东拿来的赔偿款后,当即涕不成声。

但是这15万元,也仅仅是段某治疗费用的一部分。随后,王卫东又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沟通,向其介绍段某的病情和家庭处境,协商理赔问题。并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到医院看望段某,让段某一家人深深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关爱。最后,在段某未起诉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得到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的12万元,案件得以彻底解决。

尊重知识 精益求精

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王卫东认为,一名法官,不是什么案件都擅长审理的,这就像一名医生,不是什么病都会治疗一样。要想将专业技能性案件审理得清明透彻,就必须懂得相关的专业知识。人虽然各有所长,但也要多面发展。

有一次,王卫东审理一起关于果树嫁接引起的纠纷案。温县杨磊村的赵某承包了近50亩果园,为了有个好收成,赵某特地请来了郑州的技术人员给果树进行嫁接。可万万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思培育的树苗在嫁接后,果树结的果实寥寥可数。赵某认为这是郑州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而另一方也有自己的说法。究竟谁说的在理?真实情况又是怎样?为了有个准确判断,王卫东陷入了“高考模式”。每天晚上,捧着果树嫁接的专业书籍学到十一二点,将三本书读得通透。周末还骑车到几十里外,向有经验的果农请教。这一切只为对案件有个科学公允的判断。

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王卫东审理的交通肇事案居多,最常见的就是外伤。他的书柜里一半是法律书籍,一半是外科相关书籍。王卫东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不仅仅停留在书本上,在医院翻看病历,咨询专家,亲自到当事人的病床前观察病情……王卫东对待专业问题的态度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

尊重事实 万钧之力

有一位知名记者曾说过:“真实自有万钧之力。”意思是,一切都要以真实事件为基础,过后的语言修饰以及纠正都没有太大意义。一些人在物欲膨胀的快节奏时代,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很多人会想尽手段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然而,到了王卫东这里,却休想蒙混过关。

今年年初,温县招贤乡梁某的妻子被一辆摩托车撞成了植物人。梁某今年71岁,车祸造成的不幸使他更加觉得无依无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判决肇事者一次性赔偿梁某损失22万元。梁某表示不服,他认为在事故发生地有一块施工的砖头,这块砖头应当与事故有关联。施工方应当负有一定责任。

梁某慕名找到王卫东,将案件资料交给他,希望他能帮助自己“伸张正义”。王卫东认真查阅了卷宗资料,到事故现场调查后,与梁某讲明原委。他说:“施工现场是在路东,你们在路西的人行道上散步,这块80公分长的砖离你们十几米远,事故发生后,又没有与施工现场的砖块发生任何碰撞。所以,你这个案件与施工不存在因果关系。你不能因为施工方有经济实力,就把不存在的责任指向人家。”一番话,让梁某感觉心服口服。他不好意思地向王卫东诉说了自己的困难,赔偿的钱都付了医疗费,老伴现在这个样子,自己以后的生活难以想象该有多么艰难。

王卫东边安慰梁某,边联系相关机构,帮助梁某申请低保,好让梁某得到资助。好法官,永远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去扶弱济困。

尊重自然 源头化解

了解王卫东的人都知道他有两个办公地点,一个是在交警队事故科,另一个才是法院。他在事故科的时间比在法院的时间还要长。这是为啥?一方面是工作需要,另一方面是自然因素。

温县地处郑州、新乡、洛阳和焦作之间,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活跃,交通运输发达,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等涉及鉴定的案件逐年攀升,同时也严重制约着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和法院的公信力。“传统的‘诉中鉴定’,会导致诉讼程序中止,诉讼周期延长,当事人会认为法院工作效率不高。一旦鉴定结论低于原告诉讼请求,其心理上不能接受,被告也认为原告是漫天要价,双方对立难以调和。”首推诉前鉴定制度的王卫东说。

2012年起,王卫东开始尝试探索诉前鉴定制度,将车损、人身损害涉及鉴定的环节搬到诉前进行办理。经过四年的不断探索,温县法院已将诉前鉴定拓宽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中。

诉前鉴定使当事人尽早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行理性维权,有效降低了诉讼风险和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审判资源。对事实清楚的案件,按照温县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的要求,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依靠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短时间内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的,再由速裁法庭进行调解。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因为有了鉴定依据,承办法官可以及时把握案情,在诉中进行调解,或及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给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均减轻了负担。

诉前鉴定的有益探索,也引起了上级机关和其他法院高度关注,省高院曾两次到温县法院调研和指导,山西、陕西、河北、平顶山、许昌等省内外30多家法院到温县法院学习交流,使诉前鉴定在各地生根、开花。

尊重群众 借力用力

温县是太极拳的发源地,王卫东作为一名太极拳爱好者,对太极文化精髓感受颇深,让他形成了“打打太极拳,轻松搞审判”的习惯。他将太极拳的原理、法则运用到司法审判实践中,借鉴太极拳“刚柔相济、借力用力、四两拨千斤”的原理,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不同情况,总结归纳了“十大太极调解法”,全方位、多元化处理矛盾纠纷。

对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以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王卫东实行真情调解,即“以心制心”调解。“农村群众由于知识结构、生活经历的限制,有时考虑问题容易钻牛角尖,但其实他们是最朴实的。在调解过程中用群众最信服的方式,最容易理解的群众语言给他们疏导、交流,才能打开那一扇扇心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互谅。以情动情,以心制心。”王卫东认为这种调解态度应该是所有调解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很多当事人自尊心都比较强,常常固执己见,对这样的当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邀请其所在村的基层民调员、同事、亲友、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和协助调解,即‘借力’化解纠纷,效果较好。”

对有错不改、无理取闹甚至耍无赖的当事人,到农村公开开庭,众人说服教育调解,王卫东把此举趣称为“粘连相随”法。王卫东为用好这种方式,还弄了一套“配套设施”,就是让人做了几个马扎和一个折叠桌,随时随地到村中或纠纷现场开庭。在围观群众的舆论压力和众人劝说下,促使当事人明是非、知耻辱,主动接受调解。

逢案必调,判后也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去调。王卫东始终认为调解一起案件就是为社会和谐增加一份力量。鉴于这种理念,王卫东反复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用最大努力促成和解。

“原告来立案的时候,就要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相当于打太极拳的起势,起势运行气血开始,起势做得好气血通畅,整套拳打下来会轻松舒畅,机体各部位得到有效调和;而接下来到案件的受理、答辩,当事人提供证据,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以至到判决,都要做调解工作。‘步随形走,形神合一’,直至把矛盾化解在最早阶段。当然,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当中,这个工作量相当大。每次交流都要付出很多努力。也就是说你跟当事人一谈就是三四个钟头,有些案件需要给当事人做几十次的工作才能成功。像我们调解案件,经常给当事人做工作做到过午甚至深夜,这都是家常便饭。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拿出打太极拳时的心态,沉得住气,坚持不懈做下去。”

遵守规则 教育当先

生命如此可贵,但在交通事故面前显得很脆弱,每年发生了多少交通事故,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这不仅仅是因为当事人缺乏交通知识,从深层次来讲,是无视规则,是教育薄弱,认识不到位。

虽然现代交通日益发达,私家车增多,但使用非机动车的群众毕竟占多数,这部分群众中大部分都没有驾照,没有经过交通知识的专业培训,甚至连一些基本的交通指示牌都不认识。

一个无证驾驶、不戴头盔,又在亲戚家喝醉了酒的22岁青年驾驶着摩托车,在无交通标志的情况下横穿马路,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后发生侧翻,头直接撞在路边的护栏上,抢救无效死亡。在这个案件中,驾驶摩托车的青年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开庭判决后,青年的母亲失望万分,她说:“王庭长,我最后的希望被你打破了,你难道一点都不同情我吗?”看着这个不幸的母亲,王卫东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这是情与法的较量,是法律不可动摇的底线。

王卫东是这样回答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人身损害赔偿就高不就低,这是对生命和健康的尊重。但是,超过法律之外的,我就爱莫能助了,这是对法律的尊重。”王卫东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能够做到心如止水,而往往在判决过后,有太多的感想。毕竟生命对于每个人仅有一次,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很可能是不可逆的伤害,是一生的遗憾。

所以,王卫东每次庭审都肩负着两项任务:一是审理案件,二是普法教育。向人们普及交通知识,可以避免发生许多潜在事故。王卫东认为,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应当深入到学校,让孩子们从小就接受这样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此,他曾多次到学校讲课,在街心公园做普法知识宣传,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这是中国古代医学中的“上医治未病”。

尊重感情  和谐为上

“您如荒山上的凉亭,五黄六月中的绿叶,是久旱的初雨,是久雨放晴,是你冰释了我们心中的壁垒,让我们松动的爱情重新焕发了生机……”这是王卫东在北冷法庭工作时,在一楼大厅的“当事人留言簿”上看到的一段话,在乡村,如此具有诗情的话语极为少见,不由让人眼前一亮。

写这段话的小崔是温县一所高中的教师,他与妻子曾相恋多年,然而两年前双方约定好婚礼的时候,两人突然因购买家具产生分歧而提出退婚,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当时闹得我们双方家长很尴尬、很被动,两家老人咋说,俩孩儿也弄不到一块去,要分开哩!”崔某的父亲提起这件事仍记忆犹新。

“原本是闹分手的,没想到王法官会让他们破镜重圆,我就觉得这样的法官很少见。因为我和当事人的关系好,当时王法官还请我去做他俩的思想工作了。”小崔的高中同学李某谈起这件事赞叹不已。

王卫东认为,对于感情方面的民事纠纷,不是简单地给他们判决就行。既然两人有感情基础,那就要把他们往好的方向去引导,这是对感情的尊重。他非常朴实地说:“为他俩能走到一块儿,我到他们家七八趟,不少劝,感情来之不易,在前期需要相互欣赏,到后期需要相互经营,学会包容,感情才能经得起考验。有时一天下来,我回家都得喝三搪瓷茶缸水,瘫到沙发上都不想动。但是,把案件调解成功了的那种成就感、喜悦感真是难以表达。年轻人们把日子过好了,两家也就都好了,我打心底高兴。”

他们结婚当天,王卫东作为证婚人参加了婚礼。两位新人向他鞠躬时,是作为一名调解法官倍感幸福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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