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制定发布《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规定》共40条,从管辖、辩护与代理 、证据、强制措施、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涉案财产的处理等方面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4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