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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21.20 282 出版日期: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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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928日,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在浙江全省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明确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统一领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实施,中基层法院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共享法庭”的全面覆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带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

浙江高院牵头组织实施的“共享法庭”建设,为新时代加强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推进构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有益探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要注意做好“三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共享法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既涉及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又涉及行业协会、金融、保险、邮政、仲裁、律所、工会、调解委员会等广泛的社会组织,需要协调联动司法行政、公安、民政等各部门,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大格局。建设好“共享法庭”并发挥好其功能和作用,就必须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才能获得基层“四治”的最大效果。

必须强化科技赋能。共享法庭“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因地制宜地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充分体现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的重大作用。在后续推进全覆盖的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吸收智慧法院建设的最新成果,强化科技赋能,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科技在基层司法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为“共享法庭”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必须注重发挥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为广大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共享法庭”的各项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在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主要功能,把它作为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基层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驿站”、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的“云上课堂”、促进“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桥头堡”,为打造线上线下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供司法保障。

“共享法庭”建设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探索,是新时代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浙江法院的先行先试,必定会积淀丰富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而为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人民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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