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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9.13 227 出版日期: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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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场5G庭审直播的标本范式

文 | 本刊记者 黄晓云 通讯员 杨长平

620日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网红品牌“鹿角巷”著作权之争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思明法院和厦门广电集团共同举办的第四期“现在开庭”全媒体庭审直播,也是5G信号在庭审直播中的首次运用,吸引了1200万网友在线观看。“全国首场5G庭审直播”登上了当日的微博热搜榜。

不一样的视觉体验

厦门是全国首批5G商用城市之一,思明法院已实现审判法庭5G信号全覆盖。此次直播,厦门广电集团在庭审现场设置多个5G摄像头,并部署VR直播系统进行360度全景摄像,全景视频达到了8K的超高清分辨率。利用5G通信网络,现场画面实时回传至网络终端,通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平台推送给网友。

与传统庭审直播不同,通过5G网络+VR摄像,可以360度观看庭审、自由选择庭审视角。即便千里之外,网友也可借助无线VR一体机眼镜实时观看现场各个角度的情况,仿佛置身庭审现场。多次参与庭审直播的《厦门晚报》记者彭菲说:“之前的法庭直播,我们只能固定欣赏平台为我们拍摄的画面,现在观众可自主调整镜头,按照自己的兴趣观看庭审实况。”彭菲称赞:“这场5G直播很棒!”

在庭审现场,有记者直接用5G手机采集素材。在直播过程中,厦门卫视记者毛晓奕还通过5G电话连线新闻演播室。“5G通信网络具有大带宽、低时延、大容量的显著特点。我们现在看到的视频画面,与4G直播画面相比,清晰度更高,和现场庭审几乎同步无时延。”毛晓奕说,凭借一部手机就可以进行大型庭审直播,就好像随身带着一台卫星转播车,实时为网友提供第一手的庭审资讯和画面。

庭审现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除了媒体记者,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福建省人大代表黄瑞鸿说:“5G庭审直播让人眼前一亮,期待法院在5G应用时代,可以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裁判、司法公开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

5G将提供千兆的接入速率、毫秒级的网络时延和每平方公里一百万的连接能力。思明法院院长刘新平说:“目前,思明法院已经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调解、司法公开全方位、全流程网络在线服务。随着5G技术的推广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必将迈上新台阶。”

缘何选择本案5G直播

在网红遍天下的餐饮行业中,“鹿角巷”称得上是典型代表。它号称“奶茶界泥石流”,发端于网络,并很快在线下刮起一阵旋风,曾创下排队5小时一杯难求的销售纪录。作为“鹿角巷”品牌最早入驻的城市之一,厦门的街头巷尾早已竖起“鹿角巷”的标牌。但在火爆的表象之下,著作权纷争也如影随形。据了解,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邱茂庭公司”)已在厦门起诉数十家企业侵犯其著作权。本案只是该系列案中的一件。

谈到为什么选择本案进行庭审直播,刘新平解释:“‘鹿角巷’是当前网红经济的一个缩影。本案庭审直播,既为了引导网红经营业者依法维权,也要引起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对网红经济的保护、监督和管理给予更多的关注。”

庭审中,原告邱茂庭公司诉称,该公司经“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创作人邱茂庭授权,可以在茶类与奶类饮品上排他性地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并可以对任何侵犯上述作品著作权的行为采取维权行动。因前述作品设计新颖、深受消费者喜爱,印有该作品的产品投放市场后取得了极好的市场业绩,使其成为奶茶饮品行业中的知名品牌。被告麋鹿港饮品店未经原告及邱茂庭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导致侵权产品大量流入市场。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麋鹿港饮品店辩称,邱茂庭不是“鹿角巷”图案的著作权人,案外人尹燕在先创作并在先使用了“鹿角巷”图案,尹燕创作并使用的时间均明显早于邱茂庭,作品登记证书不能作为认定著作权的依据,原告无权提起诉讼。

刘新平表示,原告的诉求要获得支持,一要证明自己有著作权;二要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三要证明被告实施侵权行为后所获的利益。被告应从两个方面提供反驳证据,一要证明原告不是著作权利人;二要证明作品不具备独创性。所以,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庭审中,原、被告针对著作权人认定展开激烈辩论。有意思的是,双方当事人各自提供了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自己才是“鹿角巷”著作权人。刘新平说,这个时候就要看谁的证书更早登记,或者谁更早使用。由于证明“鹿角巷”著作权最早使用时间的证据尚需庭后进一步核实,开庭持续一个多小时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

旁听庭审的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丁丽瑛认为,本案双方争议核心问题是这个作品到底是由谁创作的,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谁有权利依据这个作品的著作权来获得经济利益。

那么,文创工作者怎样才能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丁丽瑛说,数字化时代随着作品创作的智能化,作品的形成更加便捷,作品的载体更加多样,作品的创作过程、创作时间、创作人员等很难以一目了然的物质载体再现。因此,认定著作权人就更加困难。创作者在发表作品时应该用署名或者版权声明的方式表明自己的著作权人身份,并保存好证据;也可以利用网络上的同步存证技术,如时间戳等,起到证明作品创作时间、创作事实、发表时间、使用情况的作用。这样遇到纠纷的时候,才有充足的证据。

刘新平则提醒网友,加盟网红品牌之前,一定要先审查网红企业知识产权的拥有情况,避免因加盟而侵权。同时,建议经营者从三个层次来保护自己的品牌:一是从著作权角度,把具有独创性的文字或图案,进行公开发表、版权声明、著作权登记,通过主张著作权实现对品牌的保护;二是从企业名称权角度,把标志性文字通过工商注册为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从而防止他人擅自使用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从商标权角度,把标志性文字或图案申请注册为商标,解决把标志性文字或图案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法律保护程度不足的问题。

新技术红利更多释放

对“鹿角巷”之争这样的大型庭审直播,福建法院系统已在多年直播中积累了经验。福建高院宣传处处长陈镇介绍,201512月,福建高院在新浪法院频道首次推出“院长开庭周”,直播中院、基层院领导开庭过程,接受广大网友监督。在连续两年开展“院长开庭周”后,20179月,福建高院尝试“院长开庭月”庭审直播,全省中院、基层院“一把手”悉数登场,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司法频道和各法院微博等网络平台同步直播。

陈镇说,在“院长开庭周”扩展到“院长开庭月”的背后,是福建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院长开庭常态化的具体实践。庭审直播不仅加大了司法公开的力度,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监督权,更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帮助法官排除内外干扰、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审慎地行使审判权、提高裁判公正性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近两年,继庭审直播之后,执行直播成为了各级法院司法公开的新抓手。以福建为例,20187月起,福建高院联合网易持续开展“亮剑八闽—福建法院院长带队执行攻坚”网络直播活动。网友通过直播镜头,可以亲身感受失信被执行人如何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现场见证执行干警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生动场景。“院长带队执行”目前已直播80多场,观看总量达到六七千万。201953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发起的第二期“正在执行”全媒体直播聚焦福建。两个小时的直播中,40余家媒体共同参与,全景式展现执行一线:走街入巷,拘传被执行人、查封房产、查扣渔船……而今有了5G的助力,陈镇期待,能带来更多、更好的司法体验。谈到5G应用开发方向,陈镇希望在直播时能够增强互动性。

最后,陈镇对记者表示,在5G时代,法院要勇于创新,积极从新技术运用中获取更多红利,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参与司法、体验司法,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此次思明法院VR摄像增强全景效果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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