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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9.09 223 出版日期: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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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日前,中央对扫黑除恶首轮督导工作开展“回头看”,第二轮督导工作亦全面启动,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工作“利剑”威力,紧督依法严打、紧督“打伞破网”、紧督“打财断血”、紧督责任担当。这是自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扫黑除恶掀起的新一轮强大攻势。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首战告捷。但也要看到,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涉黑涉恶问题出现新动向,专项斗争进入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时”。对此,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人民法院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认清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和新特点,更好地掌握专项斗争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创造性,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进一步突出法治性。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健全完善台账报送、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行稳致远。

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针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防控能力。通过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不断强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依法“亮剑”,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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