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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中国审判》28/29(上) 182/183 出版日期: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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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文 | 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院长 韩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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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前,笔者有幸在国家法官学院就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接受了更高层次、更加系统的深化学习,深感意义非凡。特别是现场聆听了周强院长站位高、分析透、方向明的开课第一讲后,一些未能融汇的理论思维豁然贯通,纷杂的工作思路得以明畅,有所感、有所思、有所悟,于笔者来说受益无疑是巨大的,并有了以下几点认识:

一是须以政治思维引领法治思维。党性即政治性,应当是人民法院法官的根本属性。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管理者,必须坚持以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能力,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所负职责相匹配。而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简单来说,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司法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彰显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政治本色,这就是讲政治。法治兴则国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法院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有生力量,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广泛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领导,将政治理念转化为坚守的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落实好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二是须以勇于担当的魄力直面问题。首先,要遵循“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基本规律,攻坚克难,不断将改革引向纵深;其次,要将激发、释放队伍内生动力作为深化司改的重要举措,确保队伍始终具有极强的战斗力和积极向上的生机活力;第三,要正确看待存在的办案压力增大等实际困难,通过机制创新、大数据引领、内部挖潜、外部协调、合理腾挪移转、科学谋划决策、切实加以解决;第四,必须坚决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同党委机构、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司改与审判工作的最大认同。

三是须将贯彻落实与自主创新有机结合。在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中,基层法院既要遵循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也要敢闯敢试、主动作为。实践证明,把党的任务要求同人民群众的期盼很好地结合起来,就可能形成领导干部最基本、最可靠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办法。诚如人民法院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所推行的繁简分流、每周通报等透明化、可视化管理举措,归根结底,都是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主旨而主动创新,最终实现的依然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

总而言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才能准确地把握社会新形势,才能跟得上党的步伐,才能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公仆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不断地提高思想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也正是通过此次学习,使笔者进一步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使思想更加活跃,使自己始终保持昂扬精神和奋进姿态,促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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