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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互联网法院——展现互联网司法治理的“中国智慧”
时间:2019-01-09 09:42:14    作者:徐隽    来源:人民日报

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网上完成,足不出户,便打了官司。这不是想象的情节,而是通过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的常态。

2017年6月2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这是我国第一个互联网法院。

“这是一场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司法程序由线下人工向线上智能转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这样评价。

浙江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众多知名电商企业在此聚集,涉电子商务纠纷较多。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2016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首次正式提出了设立互联网法院的设想。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布局下,一年后,这一设想得以落地。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杭州互联网法院不断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向世界展现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智慧。”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说。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智能化审判系统将法官从繁重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涉网案件开庭平均用时仅需28分钟,一起案件从起诉到结案平均仅需20天,这其中还包括了15天的举证期限。

2018年4月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布全球首个异步审理模式正式启动。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异步审理模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提出申请后,法官与原告、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各自选择的时间登录网上诉讼平台,以非同步方式完成诉讼的审理。

全国首例涉大数据权利归属案,首例因售卖比特币“挖矿机”等数字财产而引发的网络交易纠纷案……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了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王江桥说:“审理新型案件,推进审判模式创新,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悉审判业务,还要了解最新最前沿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20位员额法官共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14233件,审结11794件,发布电子商务审判、知识产权保护等白皮书3份,多次发布典型案例以强化司法裁判的导向性作用。

2018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在总结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基础上,回应社会司法需求,健全完善诉讼规则,构建统一诉讼平台,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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