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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车
时间:2019-01-07 09:27:32    作者:祁建新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

1984年5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这个只有八个人的国家“袖珍法院”,座落在阿勒泰山脚下兵团农十师一八一团团部一幢民宅院落里,如果不是门前挂着一块“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的牌子,谁也想不到这里是一个人民法院。

法院组建之初,除了几张旧办公桌,一台铅字打字机和手推式油印机,没有其他办公设施。干警们外出办案全靠两条腿蹬自行车,团场连队和牧场的土路及小道遍布他们的自行车车轮印,田间地头草场到处留下干警们的足迹。自行车虽然慢,但是很方便,对道路要求不高,只要人能行走自行车就能走,遇到渠道挽起裤腿扛上自行车就过去了,辖区方园几十公里内没有去不了的地方。再远就只好坐班车或者搭便车,那时有些地方不通班车,有时碰巧遇上邮班车就坐在车箱上面去办案。又一次何庭长他们搭邮班车途中遇到下大雨,只好钻进盖着雨布的邮件里躲雨。

过了两年,上级法院给巴里巴盖垦区法院调配一辆旧三轮摩托,干警们可高兴坏了,把摩托车推到团部操场轮换练习驾驶技术,虽然无牌无照大家都能熟练驾车,下连队办案方便多了。有了摩托车下连队,工作效率提高多了,可是摩托车不能挡风遮雨,戈壁滩上风沙大,刮起大风来飞砂走石,吹得人睁不开眼,有一次小王驾车去一营送达遇到十级大风,被连车带人掀翻到路下,幸亏人无大碍。冬季气温零下三十多度,路上积雪一尺多厚,根本无法驾车外出,摩托车只好闲置起来,还得经常搭便车去办案。八十年代末,农十师中级法院调配一辆旧212旧吉普车给巴区法院,这下可是鸟枪换炮了,虽然是旧车,司机小尹还是爱不释手,每天把车擦的睁亮,一尘不染,谁也不让乱动车。有了车上山下连办案方便多了,几百里外的可可托海云母矿区也可以去了,法院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力度,经常到田间地头去开庭、调解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生产不受影响,工作不耽误。既便是刮风下雨下雪也能正常出车办案,交通不便的偏远连队再远也能及时赶到,极大得方便了职工群众诉讼,有效缓解了连队职工诉讼难的压力。从骑着自行车下连办案到开车下连办案,工作方式明显改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极大得提高,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戈壁滩的沙石路凸凹不平,团场连队路况很差,旧吉普车跑了两年就不行了,三天两头进修理铺修车。由于212吉普车属淘汰车型,车零件也很难找到,修车师傅“难为无米之炊”,有一天车终于趴了窝,再也动不了了。九十年代中期,农十师中级法院党组了解了这一情况后,下决心让两个垦区法院筹资更新车辆,保障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在兵团分院和农十师政法委、及中级法院的支持下,两个垦区法院各购置一辆四川雅安组装生产的通工牌越野警车。这也是兵团分院系统使用的首批警用车辆。换了一辆新车又是警车,这可是巴区法院成立以来历史性突破,全院干警兴高采烈、激动万分,大家轮流坐上新警车让小尹开着在团部转了好几圈才罢休。有了警车干警们的工作热情更高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力度更大了,虽然案件增加了几倍,审结率、执结率并没有下降,大家都在努力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警车具有威慑和警示的效果和作用,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时开着警车,一些原本企图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不敢轻举妄动,执行效果明显好转,警车在打造法院良好形象,树立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方面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使艰难度过14年没有名分的兵团各级人民法院有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式身份,取得了合法地位。此后,国家专项国贷资金开始分批投入兵团各级司法机关办公设施基本建设,中央政法委专项物资资金也拨付兵团各级司法机关改善物资装备。1999年,兵团法院各垦区法院利用政法专项资金更新警用车辆,巴区法院购置一辆桑塔纳2000警车,笨重耗油的通工牌警车交给法庭使用两年后退出历史舞台。后来巴区法院又增加了两辆桑塔纳警车用于办案,开着漂亮潇洒的桑塔纳警车去办案,干警们办案跑的更快了,工作效率更高了。如今,全国各级法院各类办案车辆不断更新,牛头、途乐、别克、本田、丰田、现代等等高级警车比比皆是,但是,我仍然钟情于朴实大方、经济耐用的桑塔纳警车,它依然是我们巴区法院的主力车。

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法院从自行车到摩托车,从旧吉普车到警用组装车,又换成桑塔纳警用轿车 ,四次换车的经历充分见证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兵团人民法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过程的缩影。现在,兵团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办公楼及审判法庭建设基本完成,四级局域网络基本建成,无纸化办公基本实现,审判工作初步进入视频网络化,一个高科技现代化的兵团人民法院已经崛起并将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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