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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四十载 公平正义情
时间:2018-08-17 10:20:03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十年时光荏苒,四十年沧海桑田,四十年前中国选择了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使每个角落都沐浴了改革开放的春风,每个人都亲历了我们国家的蓬勃发展,对外开放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四十年来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了巨大变化都是我们可以亲身感受到的。伴随着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而深刻地变化,人民法院紧跟时代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同样书写着翻天覆地的奇迹。

1988年8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下发《关于黑龙江省设立富锦市的批复》(民〔1988〕行批19号)精神,富锦撤县建市,富锦县人民法院遂改称富锦市人民法院。随后的30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城市的成长历程,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成熟历程,更是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体味幸福的历程。

忆苦,难忘的是奋斗的年轮。改革开放初期,法院办公条件非常简陋,几个法官挤在一间办公室里,一间办公室只有一张桌子,大家办公就围在桌子四周,一个人能分到一个抽屉使用就很好了冬天取暖靠火炉,夏天一下雨更是满院子的泥泞。一台手动滚筒式油印机承担了全院法律文书的制作。当时法院的工作人员只有二十几人,人力、物力的匮乏使得办公条件非常艰苦。法院没有自己的办公用车,送达、调解都是靠自行车。下乡办案路程少则一二十里,多则四五十里。整个法院二十几人,人人都是多面手,各种案件都需要在摸索中办理,由于当时的法律还不健全,审判方式与法律规定精神不一致,办案多数凭借的是政策号召、经验之谈和道德观念的认同度,工作的艺术性相对较低,方式与方法简单甚至粗暴。加之当时庭室分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完善,各项措施出台缓慢,尽管办案人员兢兢业业的工作,但办案效率还是非常低。就是这样,我们的法官一步一步坚持着自己的正义使命,从县法院到市法院,从不堪回首到倍感荣耀,见证着富锦法治社会的逐步完善。

思甜,感恩的是发展的步伐。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飞速发展,国力不断增强,法院的变化日新月异。最初,拥有了自己的法院综合办公楼,使干警们告别了往日拥挤、阴暗的办公室。2014年一栋庄严气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的崭新的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彻底改变了法院的办公环境,与往日拥挤、阴暗、混乱结构的办公室,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满是泥泞的工作环境说声再见。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过去的肩章、大盖帽,体现了中国的法治逐渐和世界接轨,中国的经济已融入到世界经济的浪潮中。一辆辆崭新的警车和庄严的审判庭彰显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操作着计算机,享受着高科技和信息化带给我们工作上的便捷。

改革不能停步,改革不会拘囿,改革的步伐带来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浪潮。最高人民法院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提高了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改革进程,并且在法律规定实施的范围内,进行了一系列相应的审判方式改革。逐步实现了审执分开、审立分开,对各部门合理分工、不断完善职能,审判效率得到提高。开展了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活动,争创“学习型法院”、实行岗位练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法院干警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也在逐步提高。当前,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已成为富锦法院的工作宗旨,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建立“三农”案件和老弱幼小当事人诉讼的“绿色通道”,实施司法救助,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在民事审判方面,尽力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大力推行调解、和解机制,将矛盾消失在萌芽阶段,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刑事审判方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在行政审判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变被动审判案件为主动的司法监督,依法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有效地协调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提高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的历程,使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英明;真切的感受到了国家对法院建设的关心和投入;真切的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带动法院建设前进的步伐。耳畔那段“春天的故事” 吹绿了东方神州,暖透了大江两岸,激活了富饶锦绣城。让我们永远铭记党的领导集体创建的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永远铭记富锦县到富锦市,富锦法院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发展让我们倍感自豪,法院的巨大变化让我们信心倍增,美好的前景将更加激励着我们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本职,奋发进取,敢于开拓,勇于创新,无私的奉献与伟大的时代相结合,必将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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