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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14-04-17 09:41:24    作者:李亮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否公平正义,最终要由广大人民群众来评判。而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应当建立在认知、感情和参与的基础上。群众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才能对法院、对司法产生信赖,司法才有公信。因此,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是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江津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依托日益成熟、完善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司法公开渠道,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亲眼目睹司法,亲耳聆听司法,亲身感受司法。经过多年探索与努力,已全面实现“司法六公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拓展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强化立案公开;全面完成院机关、四个人民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等全部24个审判法庭和审委会的数字化改造,积极开展图文直播,推进庭审公开;细化执行重点环节的书面告知程序,公开“老赖”名单及典型执行案例,促进执行公开;对涉法涉诉信访、再审、司法赔偿等案件依法公开听证,深化听证公开;增大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并保持更新周期在一周以内,规范文书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户外公告屏、院刊《江津法苑》、《法院工作简报(手机版)》及各级媒体等平台公开法院工作开展情况,探索试行“全天候法庭”工作机制,坚持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落实审务公开。今年7月,江津法院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重庆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尽管江津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但由于江津区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农村幅员广阔,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措施在偏远地区难以施展,效果有限。如何有效解决偏远地区法院人力物力投放难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经深入思考,江津法院于今年年初提出开发建设“多功能、全天候车载法庭”的构想,并立即组织考察学习、探索研发。

10月15日,我院自主研发的“多功能、全天候车载法庭”冒雨投入使用。该车载法庭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等功能为一体,相当于一个流动的法院,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每一个乡镇村社,让偏远地区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诉讼服务功能:设置电子公告牌,便于当事人掌握审判信息。安装离线办案系统,可当场立案并录入案件信息;巡回审判功能:可实现庭审实时信息录入、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场制作裁判文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免除当事人奔波之苦;法治宣传功能:可在赶场时间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节目、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音像资料,提升宣传效果;执行指挥功能:配备激光灯、LED灯照明系统、一键取证系统、GPS定位系统等,可提升执行活动实效。

截至目前,车载法庭已选取典型案例到乡村院坝开展巡回审判,并利用赶场时间在镇街开展诉讼服务及法治宣传活动9次,取得初步成效。《人民法院报》、重庆卫视午新闻《直播重庆》栏目等多家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我们认为,该车载法庭的研发成功与投入使用,是深化司法公开的有力举措。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回应群众对司法的关注和期待,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所在。江津法院将积极谋划,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司法、理解司法、监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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