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沈洋
“通过!”
2020年5月28日15时8分,这一刻注定载入史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
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人民法院大讲堂”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民法典》首场宣讲辅导。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院领导、法学专家等也多次通过视频为全国法院干警授课,在全国法院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高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202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图为会议现场 孙若丰 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从此将如影随形,陪伴每个人走过自己的人生。
立法者吹响了号角,司法者自当接棒奋进。《民法典》元年,全民目光将深度聚焦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五大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统一法律适用、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去年让我很兴奋、很难忘的就是《民法典》的问世。”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回忆起《民法典》颁布的那一天,激动的情形仍历历在目。
从“法”到“典”的里程碑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审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民法典(草案)》首次整体亮相,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0年5月,《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的诞生,折射出时代进步,彰显了立法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对国人最关心的“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等切身利益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维护头顶上的安全”是近年来社会最关注的话题之一。“禁止高空抛物坠物”被写入《民法典》,立足解决人们“痛点”。同时,《民法典》规定,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此外,《民法典》回应了“脚底下”塌陷伤人问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因他人原因导致倒塌、塌陷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
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充分体现在每一个条文中。而《民法典》最大的亮点,无疑是人格权单独成编。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是世界民事立法的创举。”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说,设立人格权编,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护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凸显了民法作为“人法”的本质,有助于改变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立法精神被深深注入《民法典》之中。总则第一条,突出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律师协会会长才华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写入《民法典》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立法方向,其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民法典》的诞生,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重要作用。从“法”到“典”,全面依法治国征程上又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学习宣传《民法典》蔚然成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确,《民法典》应该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的身边,陪伴其一生,守护其一世。全民守法既是法治国家的核心形式,更是法治建设的终极内容。”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
2020年6月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力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实施准备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同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把《民法典》纳入学习培训计划,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条文要义,正确适用法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将审委会作为《民法典》系统学习的重要平台,坚持问题导向,从“分编形式专题学、领军人才带头学、辖区法院参与学、线上线下一起学”四个方面入手,探索出了一条审判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以及人才培养的务实路径。
“通过审委会平台组织《民法典》学习,由审委会委员对学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可以确保学习的有效性。此外,学习《民法典》,对于后续司法解释的学习起到有效的引领作用,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适用新的法律。”上海一中院二级高级法官赵卫平在参与学习后表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桥人民法庭副庭长黄鑫表示,自己是主动申请到上海一中院参加学习的,因为这样的授课内容与审判实践息息相关,对于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主力军作用,2020年8月1日,人民法院出版社法信“学习民法典平台”开通;9月28日,中国法官培训网民法典学习培训平台正式上线。
2020年,人民法院结合审判职能加强《民法典》法治宣传,以庭审直播、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普及《民法典》,用“热乎乎”的群众语言讲好“冷冰冰”的法言法语,讲述新时代法治好故事,用生动的司法案例讲清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让这部带着“烟火气”的《民法典》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作为法官,我要在处理人民群众婚姻家庭纠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扶失足少年的时候,时刻考量审判及综治延伸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将温情融入审判,将《民法典》融入日常法治宣传中,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说。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当上人大代表之后,正是借助这双“慧眼”,厉莉用心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发现了不少民生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厉莉表示,作为司法机关,要学好用好《民法典》,一是要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以集体学习、分组学习等多样化方式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让干警学深学透《民法典》;二是要做到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三是坚持以案释法,加强《民法典》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圆满完成参与《民法典》编纂的重大使命后,将前期参与立法积累的经验迅速转化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效能优势,专门成立了《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实施民法典”任务分解表》,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法治负责的态度,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主阵地上接续奋斗、担当作为,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一方面,司法解释相关工作蹄疾而步稳。《民法典》施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9部法律同时被废止,以这9部法律为依据制定的大量民事司法解释急需清理。2020年,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各地法院的司法政策清理工作同步推进,关于修订民事案由的调研工作也在积极进行。同时,新司法解释制定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对标对表《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现行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16件,修改司法解释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
据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全面、系统、规范、彻底的司法解释清理,解决了司法解释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相互不协调、名称不规范、内容不准确以及与法律不一致等问题,统一了《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适用标准。
另一方面,民事审判质效不断增强。2020年,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方式,核心还在于将《民法典》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首先加强对重点领域审判和监督的指导工作,加强涉人格权案件的审判指导,继续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及时出台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政策文件;其次,加强对《民法典》实施后民事案件审判质量评估考核,研究制定评估考核办法文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巡查,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体检;第三,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2021年1月4日,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民法典》通过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率先编制了6卷本的《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丛书,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法律工作者学习研究。“尤其是律师界,大家对这套书更是心心念念,还没等书籍出版发行,便经开始在各个购买平台预订。”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说。
“在极短的时间内,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司法解释清理工作,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这实在难能可贵,必须点赞。”彭静对记者表示。
各地审理《民法典》“首案”
《民法典》元年,全民目光深度聚焦人民法院。司法和民意同频共振,社会与法治相互成全。《民法典》及其配套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后,各地人民法院陆续审结了《民法典》实施后的“第一案”,案件裁判不仅对原告、被告的生活产生实际影响,而且对民众在类似民事活动中如何行事树立了行为规则,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自甘冒险”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正式确立的新规则。《民法典》严格限定了“自甘冒险”规则的适用情形,规定其适用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文体类活动,且仅适用于因参与者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并不能与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定同时适用。
一场自发组织的羽毛球比赛中,宋先生被周先生打出的羽毛球击中,致右眼受伤,接近失明。
2021年1月4日,这起北京首例适用《民法典》“自甘冒险”条款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将自身置于潜在危险之中,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样是1月4日,上海金融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二审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贷款机构在贷款合同中负有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义务,因贷款机构未披露实际利率而收取的超过合同约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应予返还。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明确未履行该义务时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还款计划表》仅载明每期还款本息额和剩余本金额,既未载明实际利率,也未载明利息总额或其计算方式。《还款计划表》不足以揭示借款合同的实际利率。
对于此案,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团队负责人沈竹莺介绍说,本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等规定,认定贷款人负有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义务,对规范贷款业务,促进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要求具有积极作用。
“接下来,希望人民法院更加紧密结合《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坚持人民至上,把保护民事权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像广东这种新类型案件比较多的法院,要进一步及时通过发挥司法裁判教育、引导、示范作用,切实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把制度规则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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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1年第5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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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