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安康
作为一名党龄近20年的人民法官,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二级法官贾元胜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2002年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到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工作,再从2009年进入潍坊中院工作至今,贾元胜因表现出色,多次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选调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曾荣立“三等功”。在近期潍坊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市“最美政法工作者”系列评选活动中,贾元胜又当选“最美法官”。
以实为据写公正
“案件的胜败,不是由法官决定的,而是靠证据、靠事实、靠法律去评判。”工作中,贾元胜始终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条基本原则,公平审案,公正断案。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公司起诉被告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3000万元,被告公司则反诉原告公司应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该案涉及工程期长、争议点密集,且书面材料不完备,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面对的情况越是复杂,越要保持冷静。每次阅过卷宗,贾元胜都喜欢望向窗外,静心思索。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办案习惯。他说:“没有思路就是对案情没有吃透。不管案件线索多么杂乱,只要算明白细节账,就能把整个纠纷的是与非理清楚。”
对于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贾元胜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在本子上记录下了一个个有价值的线索,努力透过字里行间来还原曾经发生的事实。
捋顺时间节点,层层深入分析,有书面材料的就组织当事人双方当庭举证质证;对尚不明确的,再通过第三方技术鉴定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和鉴定。整个过程反复且繁杂,但贾元胜却丝毫不放松,心中抱定了一个信念,那就是“加速结案,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在全面吃透案情后,贾元胜摆明案件事实,讲清法律责任,再辅之双方顾惜企业声誉的心理,终将案件一锤定音。
“办案是个技术活、经验活,没有时间的积累与沉淀,很难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贾元胜总是以更高的标准对自己提出要求。多年来,他一直把妥善审结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所办理的案件数量始终名列前茅,从未出现过案件积压现象。
贾元胜也记不清,有多少个寂静的夜晚,自己坐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反思审视每一起承办的案件。这些夜晚,见证着一名人民法官担当、无悔的人生选择。
良言相劝暖人心
“按照您的情况,以我多年从事法官工作的经验来看,调解结案更有利于案结事了。”看着当事人沉默着在调查笔录上签字后,贾元胜忍不住又劝了一句。
这是一起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医院用药不规范,导致其肾脏受损,医院为此承担了70%的责任。但是,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此后一直未见好转,再次入院后,却查出除肾部疾病外,其还患有其他重大慢性疾病。由此,引发了关于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属于后续治疗范围、将部分用药认定为后续治疗费是否合理等问题的争论。
5年间,当事人频繁奔波于医院和法院之间,身心承受着重压。
群众利益无小事。每每遇到关乎群众的事,贾元胜都多一份尽心尽责,感同身受地为当事人着想。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的身体状况,贾元胜循循善诱,多次劝说其一次性解决问题,摆脱这种除了治病就是打官司的生活。
听到这些话,当事人在沉默良久后,长叹一口气说:“5年了,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你说得对,这几年因为我,妻子和儿子都跟着受累,家不成家,确实是该做个了结了。”
最终,当事人与医院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纠纷得以调解结案。
“法律是一把尺子,衡量着社会公平。”贾元胜常说,办案要公心,待人要诚心,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理解。
贾元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实践中,他敢于迎难而上,也勇于坦陈己见。凭着这份真诚,他在办案中屡屡化解了当事人的困惑与质疑。
倾心调解化纠纷
一方撂话,“对方不来我就不调解”;一方置气,“只要对方去我就去”。
放下电话,贾元胜也忍不住皱紧眉头。一起纠纷的原定调解日恰巧碰上了暴雨预警,他马上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联系,确认是否要更改时间,却不料双方因为较劲,“咬定”不更改时间。
再三叮嘱双方当事人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后,贾元胜再一次回忆着案情要点,希望这第三次调解能够解决问题。
这是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0年前,双方当事人仅口头约定了土地承包事项。而今出租方表示要将土地收回,承包方却以承包期限未到为由予以拒绝。整起案件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据,只有一名证人的证言,口头约定的承包期限也并不明确。贾元胜分析后认为,直截了当地判决一定会引起其中一方的激烈反对。
因承包方在涉案土地上修建的大棚使用期限为20年,若现在拆除将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在第一次调解中,贾元胜以实现共赢为切入点,促使双方达成了继续承包合同的意愿,并明确了合同期限为5年。却不料,在谈及合同结束的后续问题处理时,双方当事人爆发了更加激烈的矛盾。
在劝解双方当事人的过程中,贾元胜敏锐地意识到,承包合同或许只是个引子,真正的矛盾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都紧盯着大棚未来可能带来的利益。
正因这份不可预期的未来收益,在第二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明显,甚至不能共处一室。从双方做法都存在瑕疵、诉求理由不充分的角度,贾元胜反复劝说,打消了双方当事人“收益一定属于我”的思想误区,再次争取到了双方的调解意愿。
第三次调解当日,暴雨未至,一场预警成为对双方当事人调解诚意的考验。双方分处在两个房间,一切靠贾元胜从中斡旋——所有的诉求均由其代为传递,所有的问题也由他代为解答。最终,此次调解达成了协议:出租方和承包方各享有30%、70%的权益。
民事案件虽然多是由琐碎小事引发的矛盾纠纷,但当事人的诉求千差万别,矛盾纠纷的爆发点也是千奇百怪。贾元胜认为,找准矛盾点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每当案件审理不明了或裁判思路不明确时,他都会与当事人多沟通交流,以掌握其真实意图,进而打开化解纠纷的突破口。
温情审案促和谐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潍坊中院家事审判团队的负责人,贾元胜承接的案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家事案件。
贾元胜说:“不管案件怎么办,都要带着同理心,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
在一起离婚案件的庭审过程中,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上产生不同意见。在各不相让的争论过程中,女方因情绪激动突然晕厥,浑身抽搐。贾元胜当即宣布休庭,吩咐值班女法警对当事人进行急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突发的状况让贾元胜对案件有了更深的思索。在确认女方有心脏病史后,他耐心地劝导男方,建议其基于女方的身体状况,在孩子抚养方面多承担义务,否则孩子将落入无人抚养的境地。在权衡利弊后,男方终于同意抚养孩子,离婚诉讼也顺利结案。
凭着多年来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贾元胜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坚持把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是一次普法的过程。
“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通过当下的努力,期待能够消弭未来的矛盾纠纷。”贾元胜说,通过普法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功在当下,利在长远。
审判团队是一个整体,身边的同事最能见证贾元胜的辛苦:“他不是在开庭就是在撰写法律文书,再不然就是在打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案件。每天,他都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连说句闲话的时间都没有。”
穿梭在审判庭与办公室之间的身影,无声地诉说着贾元胜的责任与担当。他说:“每当一起案件得到解决,每当看到双方当事人从彼此仇视到握手言和,我的内心充满着无可比拟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我以我的职业为傲。”
清正廉洁显本色
即便是在工作多年后的今天,每每坐上审判台,贾元胜的内心依旧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要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谈何容易;要想使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更谈何容易。”
在一场当事双方均为知名企业的强强对立案件中,双方企业负责人为了各自利益纷纷动用关系网,展开了攻势。摆在贾元胜面前的,除了亟待解决的纠纷,还有着法庭之外的另一个“战场”。面对这样或那样的“公关”,贾元胜自始至终却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凭证据断案”。
多年来,不论是来自亲朋还是好友的非分要求,贾元胜都是当场拒绝,甚至劝说他们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去年,一位亲戚因交通违章造成事故致人受伤,打电话请贾元胜帮忙说情。贾元胜在了解来龙去脉后,不仅拒绝了求情请求,还向亲戚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这个电话最终以对方的暴怒而结束,贾元胜也在亲属间得了个“这点事都办不了,干法官有什么用”的“无能”评价。
“当法官越久,就越会觉得,这是一份责任,一份奉献,一份老百姓沉甸甸的期盼。”贾元胜说,“法官的职责重于泰山,我们必须忠实于法律,明断是非,伸张正义。”
当有人问起为什么选择成为一名法官时,贾元胜总会想起一位同事的感慨:“这就是命,我命里注定要干这份差事。”嘴上说的是宿命,但贾元胜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负责的态度,是对法官职业的眷恋,是选择法官职业无怨无悔的付出与奉献。
做出了选择,就要始终如一;认定了远方,就不怕风雨兼程。18年间,贾元胜默默坚守在岗位上,用自己的每一步行动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脚踏实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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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0年第2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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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