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建华
斗转星移。十年前,我进入法院的第一个部门是执行局;十年后,我又回到了执行局。如果说,十年是人生的一个轮回,那么,我在法院工作的起点和终点都是执行,只不过从县法院执行局的书记员成长为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十年里,执行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尤其是“一性两化”(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信息化与规范化)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始终不变的是为了老百姓的胜诉权益,努力办好案,让每一个执行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民间疾苦深有感受。自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后,一直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坚决不在办案时间、办案流程节点上拖延。有一起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文书制作发放、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租赁房屋腾空到执行标的款与执行费全部到位,全流程不到15天。
执行工作中,我接触最多的是“小案”。如何将这些“小案”攻克下来,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虽然一件“小案”的执结,对于执行干警而言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工作中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但对于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来说,可能就是关乎其切身利益的“大事”。正如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所言:“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2.4万元执行款我已经全部拿到了。我的案子标的额不大,没想到您一直在为我的案子忙碌着。我真的很感动,也很感激!”2018年12月7日,申请执行人林忠红给我发来感谢短信。类似这样的小案被成功执结,是我的执行工作常态。案子虽小,却让我很有成就感,感觉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老百姓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正是在这一件件“小案”中积累起来的。
清代著名书画家、文学家郑板桥曾经说过:“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如今,人民法院已经踏上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指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仍需加倍努力。为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每一个执行案件都不能轻言放弃。“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们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案件就可能由“山重水复疑无路”变成“柳暗花明又一村”,从“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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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0年第1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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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