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3-2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19 173 出版日期:2017-07-0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法为民:社会共治下案例制度的基本目标

文|蒋文玉姜丽娇

现代社会对各种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充分整合政府之外的社会管理资源,实行社会共治已成为现代社会提高其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在社会共治背景下,案例制度必然以司法为民作为基本目标。从社会共治的视角来观察,案例制度的推行可以促进司法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能够以保障民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来实现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及监督,还可以为相关司法理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实践素材。

促进司法机关工作质量的提高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尽管指导性案例并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渊源,对其后案件的审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具有一定的事实约束力,但指导性案例的判法是对正确适用法律的有益补充。尤其是在“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的现实语境下,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对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

由于现实中存在的不同地域历史、地理,乃至经济文化的差异,很容易导致不同的法官、律师,以及当事人对具体法律规定在理解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其在具体的司法工作过程中对具体法律的适用产生较大的不同,从而造成现实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现象。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导致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的不统一,很容易导致公众对相关司法公正的质疑,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性,而且直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则,不利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行案例制度可以通过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换成鲜活案例的形式,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这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案件参与人员对相关法律的准确理解,还能够通过已决案例的示范作用,促进相关裁判标准的统一,达到从根本上改变“同案不同判”的不正常现象,维护司法公正,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的目的。

(二)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

对于公众来说,良好的司法效率是其衡量司法服务质量的重要方面。司法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例,还能够通过其强有力的示范作用,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对于其所经办的同典型案例类似的具体案件,可以直接比照已决案例的处理方式,对相应的办案程序进行精简,从而大大减少其办案工作量,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有效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司法及时性的需要。

(三)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化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一直是导致司法公正难以实现乃至司法腐败的最大根源。对于司法工作来说,其存在的司法腐败往往不是非常直接的权钱交易,而是相对隐蔽的各种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而在案例制度下,由于其所具有的对类似案件的指导作用,使法官必须按照“类似案件类似判决”的原则处理案件,事实上对其在此类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有效的规制。这一制度有效促进了相应司法行为的规范化,从源头上遏制了此类司法腐败现象的存在,有效地提高了司法服务的整体质量。

保障民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参与权的实现

社会共治下的案例制度,能够很好地保证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通过充分发挥民众这一外部主体对司法权形式的监督和参与作用,实现司法工作质量的整体提高,更好地达成司法为民的基本目标。

(一)保障民众知情权的实现

虽然《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参与权,但其实现必须建立在民众对相应国家权力行使全面了解的基础之上,即必须以保障民众对相应国家权力行使的知情权为前提。这一知情权实现的具体形式,是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各种媒介,向公众披露有关国家权力行使的相关信息。民众要实现其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参与权,就必须首先满足其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这一知情权的实现同样有赖于司法机关对其具体工作相关信息的披露,而案例则是进行这种信息披露的重要形式。通过司法机关公布的案例,可以使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及其运行机制产生更为切合实际的了解,并以此作为其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乃至参与的坚实基础。

(二)为民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参与提供必要的参考

司法机关公布的案例不仅为公众知情权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保障,而且还对民众对司法工作的具体监督和参与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对于民众来说,其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必须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前提。我国虽然属于成文法国家,公众可以很方便地获知相关法律的内容。但由于多数公众均缺乏相应的专业训练和实践,对具体法律的理解必然出现模糊甚至不正确的情况。而通过典型案例的公布,公众可以将相关案例与自己的理解进行对照,从而为其提供参考。

推动司法理论的深度发展

现代社会各种具体司法机制的建立乃至具体的司法实践,都必须基于相应的司法理论。司法理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保证司法实践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司法理论研究是司法领域社会共治的重要内容。然而,任何司法理论的产生,都必须基于相应的司法实践。司法理论来源于司法实践,而且必然以对司法实践进行指导作为其目的和归宿。因此,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依赖的关系。司法机关总结和公布的案例,不仅是司法实践的书面表现形式,更是司法理论研究的重要素材,是其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和根源。而司法理论在此基础上的发展,最终必然会用来指导具体的司法实践,从而进一步促进整体司法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从社会共治的角度,案例可以通过促进司法机关工作质量的提高、保证民众对司法工作监督和参与权的实现以及促进司法理论的发展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服务的整体质量,满足人民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以实现司法为民的基本目标。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