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俊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周强院长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标杆,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人民法院管理和运行模式作出贡献。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握设立巡回法庭对法治建设和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巡回法庭工作,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推进者和捍卫者。 一要发挥政治优势,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平台。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中央设置巡回法庭的战略意图和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党对政法工作坚强领导的政治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平台。 二要善于改革创新,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推进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有利于审判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目标,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积极稳妥推进巡回法庭工作机制体制改革,要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质效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要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突出庭审中心作用,更好发挥巡回审判职能,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 三要坚持公正为民,努力把巡回法庭建成增进人民获得感的实践基地。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扎实审理每一起案件,提升办案质量,有效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贴近基层、靠近一线的优势,围绕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等改革初衷,创新司法为民服务方式,减轻群众诉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把巡回法庭建成群众“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便捷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要努力形成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巡回法庭成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司法改革实践基地。 四要坚持服务发展,努力把巡回法庭建成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创新高地。要结合各个巡回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特点,在审判实践工作中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确保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司法审判工作服务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导向作用。要强化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充分发挥各个巡回区审判案例指导的作用,树立良好的司法导向和正确的司法预期,提升个案的普法教育功能。要积极探索创新与院校合作交流机制,积极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共同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基石,努力把巡回法庭建成为服务地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创新高地。 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涉险滩、闯难关、啃硬骨头的决战阶段。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坚定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本文刊载于《中国审判》2017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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