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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7.13 167 出版日期:2017-05-05

持续书写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新篇章

文|文俊

当前,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根据中央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周强院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牢牢抓住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攻坚克难,做司法改革的实干家,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坚守意识形态领域阵地。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具有极端重要性。当前,司法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工作机制和利益调整出现新变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把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要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确保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正确政治方向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司法权力制约和监督,是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中国的要求。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权力正确行使的客观需要。按照中央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通过强化法官审执权力的行使,建立审判责任与审判职权一同设计、一体配置、均衡匹配的制度,既强调院庭长对一线法官的监督,又发挥一线法官对院庭长行为的制约,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把监督覆盖到审前、审中、审后等审判权力运行的各个节点,力求实现审判监督的全程化、实时化、公开化。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赋予法官更大裁判权和更大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利于促进司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正。将审理与裁判合二为一,有助于提高法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有助于提升法官所作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让审理者裁判”替代了过往多重审批的行政化运行模式,缩减了审理与裁判的环节,司法运行规律得到更好的尊重,司法效率明显提升。探索完善“由裁判者负责”相配套的责任机制、公开机制、说理机制和监督机制,让司法更有权威性,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当前司法改革的信任度和获得感。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多份司法公开指导性文件,先后建成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让人民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管理监督由微观向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转变,推动由“人盯人”管理监督向制度机制约束转变,提高了管理监督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取得了积极成效。

行百里者半九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改革任务要在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要求,坚定改革信心,弛而不息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和把握审判执行工作规律,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坚定的脚步,更勇敢的担当,更有力的举措,凝聚司法合力,奏响时代强音,推动司法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持续书写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司法改革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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