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院长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抓住制度建设主线,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得以实施,司法效能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不断增强。进入新时代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深刻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点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改革创新,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的各项任务举措,围绕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提出了一系列配套举措,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引。 要坚持党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克服各种困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人民法院要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改革全过程,确保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始终沿着党中央确定的正确方向前进。 要通过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效率。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精神,要对标对表各项改革任务,结合本地改革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前序改革和后续举措的关系,把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规划和本地实践推进相结合,优化调整需要完善的改革举措,指引督促落实不到位的有关方面,向改革要效能,积极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通过改革不断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改革号角劲吹,使命撑起担当。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措施的推进实施,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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