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 伴随着红色政权的诞生和新中国的成立与不断向前发展,中国的法治建设也走过了一条初步创设、艰辛探索和不断发展、丰富、完善的道路,并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为维护新中国的政治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推进新时代伟大事业的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历史长河中书写了独具特色、浓墨重彩的一页。 70年来,我们对法治建设的追求矢志不渝。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法制”,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十六字方针内涵的变化和提升,折射出我们党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折射出法治在治国理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折射出法治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最强音! 70年来,我们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毫不动摇。任何推动历史前进的事业都是人民的事业,任何创造历史的过程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70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通过严厉惩罚刑事罪犯,调整民事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竭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全面的司法服务。我们始终胸怀人民,胸怀祖国,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坚持开展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服务,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征程中书写了光辉的一页! 70年来,我们对司法改革的推进一以贯之。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司法事业始终保持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品格,通过全方位的改革,在审判方式、证据制度、审判组织、管理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从审判合议制、两审终审制、案件复核和再审制、人民陪审制、回避制、巡回审判、司法公开、智慧法院建设再到五个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纲要的持续出台,人民法院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符合人民期盼和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改革发展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中续写了光辉灿烂的精彩篇章! 时代召唤我们奋勇向前,我们以不懈奋斗献礼新时代。回首70年探索发展之路,我们初心难忘,心潮澎湃;展望新的历史发展交汇期,我们使命在肩,激情飞扬。 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历经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巨变,人民司法事业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辉指引下,让我们担负起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全面的司法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致敬新中国,献礼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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