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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4.8 102 出版日期:2014-08-05

强化司法便民 创新社会治理

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 谱写人民法庭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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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

编者按

    2014年7月8日,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亲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强调了人民法庭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使命,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对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司法改革、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监督指导,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谱写人民法庭工作新篇章。

    周强指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的关键”,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特别是县域治理中承担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以依法公正审判、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要全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法理情的统一,把人民法庭建成群众心目中的“公平秤”;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人民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解提供指导和支持,支持民间组织特别是各类行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推进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周强要求,要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科学衡量审判执行工作实绩,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程、全面管控;要完善人民法庭职业保障机制,推动法官职务序列实施,关心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生活,激发基层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会议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庭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本刊特刊发本组文章,希望对各地法院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庭各项改革、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有所裨益。

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

文 本刊记者 黄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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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奚晓明

    7月8日,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这是时隔9年后,全国法院再次就人民法庭建设进行总结、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监督指导,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本刊近日就此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请他谈谈人民法院如何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全国人民法庭的工作情况。

    奚晓明: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5、2009年发布“二五”、“三五”改革纲要,均对人民法庭工作作出相应部署。2005年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对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提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广大人民法庭干警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扎根基层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地人民法庭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通过依法审理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依法审理涉农案件,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立足基层实际,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注重调判结合,积极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审判处理好涉及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案件,注重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简易程序方便快捷的优势,不断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推进司法民主。加强对民间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进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三是积极探索便民举措,司法为民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完善法庭设置,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作用,推广远程立案、预约开庭、电子签章等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采取“马背法庭”、“车载法庭”、“田间法庭”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开展庭审直播,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针对乡风民情特点,开展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等活动,教育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法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法庭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按照中央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强化干警政治意识、法治理念、群众观点和职业道德。开展法庭庭长专项培训,组织基层法官集中轮训,大力推广法官教法官,开展网络远程教学,不断提高法庭干警司法能力。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些人民法庭总结出如“陈燕萍工作法”等契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方法,涌现出翟树全、刘黎、朱正栩、郭兴利等一大批“最美基层干部”、“最美基层法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基础工作日益稳固。按照中央关于切实推进“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各级法院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加强人民法庭、审判法庭“两庭”建设,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审判、办公用房建设基本完成,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安保设施基本到位,经费保障明显好转。截至2013年底,全国10162个人民法庭中,已有近9000个建成自用办公场所。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和人民法院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这对人民法庭工作有什么新的要求?

    奚晓明: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的关键”,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特别是县域治理中承担的责任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

    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民法庭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期,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加速转型,经济发展方式正在加快转变,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的广度深度都在加大,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农业人口转移、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都将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产生深刻影响。能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相关领域改革,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身处基层一线的人民法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对人民法庭依法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基层稳则天下安。人民法庭根植基层,处在公正司法的聚焦点、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诉求能表达、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对人民法庭依法妥善化解纠纷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基层,不同地方的农村、社区,因地域文化、风俗习惯、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差别,矛盾纠纷的类型、激烈程度、解决纠纷的途径和对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的接受程度存在很大差异。同时,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而且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人民法庭必须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及时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在实现案结事了的过程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人民法庭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本轮司法改革着眼整体,谋划全局,旨在通过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审判战线的排头兵,人民法庭是基础中的基础,推进司法改革要从人民法庭改起,把法庭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通过改革法庭工作体制机制,破除人民法庭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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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1日,广西融水县人民法院四荣人民法庭的法官们驱车60多公里,来到当事人所在的安太乡洞

安村上坎屯巡回办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改革为动力,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以“职能明确、布局合理、审判公正、管理规范、队伍过硬、保障有力”为基本要求,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如何定位?

    奚晓明: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大多处在较为典型的乡土社会,人民法庭的工作具有明显的乡村司法特征。为完成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大任务,必须以实现平安中国为目标,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方向,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着眼点,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依法审判是人民法庭的核心职能。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阵地,是引领基层社会法治的重要平台。依法审判案件是人民法庭的主要职能,是人民法庭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途径。人民法庭必须通过具体案件的司法裁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把人民法庭建成群众心目中的“公平秤”,使群众由衷感到诉讼权利在人民法庭能受到公平对待、合法权益在人民法庭能得到有效维护。要针对民事诉讼法新确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实施中面临的问题,着力研究完善程序规则和操作规程,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切实减少司法资源耗费,公正高效处理案件。要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自由裁量权,不能因为是派出法庭就降低对案件质效的要求、降低裁判标准,而是要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对社情民意的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规则习惯,了解当地乡规民约、公序良俗,善于总结和运用人民群众公认的民俗习惯,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法理情的统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支持指导是人民法庭的重要职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积极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关键。人民法庭根植基层、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地位,决定了其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应该也不能够仅仅局限于具体案件的审判。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在完善基层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人民法庭理应发挥重要的司法保障和桥梁纽带作用。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是人民法庭的重要职能。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独特优势,为人民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解提供指导和支持。要支持民间组织特别是各类行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推进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要高度关注辖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及时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或有关主管部门科学管理提出专项报告或司法建议。要注意克服“司法万能”、“包打天下”的错误观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始终立足法定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记者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人民法庭怎么通过司法改革推进自身发展?

    奚晓明:当前,人民法庭的科学发展面临瓶颈,推进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改革,是人民法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

    要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适用简易程序,以独任审判为主。在人民法庭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有利条件最多、成本消耗最少、作用最明显、效果最直接。各级法院要吃透中央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讲话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进行探索。要从现有法官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纪律作风过硬、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在职务、职级和法官等级上可适当高配,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对人员力量较强的中心法庭,可以积极推进这项改革,而对人员力量薄弱的法庭,可待条件具备后适时推进。

    要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机制。审判管理归根结底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必须尊重审判工作规律,务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既要支持鼓励人民法庭加强调解,又要防止设定不切实际的调解率等指标,避免唯数字论、唯指标论的不良导向,严禁对人民法庭下达诉讼费创收指标或将法庭办公经费与诉讼费收入挂钩。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科学衡量审判执行工作实绩,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程、全面管控,从根本上改变“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管不住”的状况,让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和人民法庭庭长能够运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方式进行管理和监督,让当事人能够及时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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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新址落成,该法庭的涉外法庭配备了同声传译

    要完善人民法庭职业保障机制。职业保障问题关系每个干警的切身利益,关系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要以中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推动法官职务序列实施,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实际的法官管理制度,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要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逐步提高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的各项待遇,强化法庭干警人身安全保障,不断增强职业尊荣感,激发基层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大从基层遴选法官力度,选拔基层法院领导干部时应优先考虑具有法庭任职经历的干部。要丰富人民法庭干警文体生活,落实年休假、疗养、定期体检等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法庭干警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安心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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