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设立于1991年6月8日,法院现地址为海口市海盛路68号,现有政法编制数92个,在编干警92人,其中法官42人,地方事业编制数10个,在编9人,聘用制干警27人。辖区面积51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万。全院内设机构12个,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立案庭、政治处、监察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派出法庭3个,即海口市少年法庭、永兴法庭和西秀法庭。作为基层国家审判机关,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五年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3、依法审判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各类再审案件,受理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4、执行经本院一审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5、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对司法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依照规定协同区编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和干部考核、培养、使用工作8、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好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承办其他应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个人简介:甘文萍,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海南海口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1999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01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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