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法院:中国法院网图文直播:平谷法院“爱犬路边排泄被追打 主人护狗同被打”案开始时间:2014-08-07 09:30直播摘要:原告胡某芬诉称,2014年4月26日,在北京市平谷区某小公园附近,自己家爱犬在自己家胡同口拐弯处排泄,被告闫某利持镐追打爱犬至自己家中。自己阻止被告打狗并要求其离开时,二人发生口角。被告在胡同里殴打自己及自己女儿。后双方被带至派出所,经鉴定自己为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为治疗,自己花费医疗费1879.41元。原告认为,被告在处理事情时态度蛮横,还动手打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理应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伤检照相费、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927.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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