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法院:中国法院网图文直播:杨浦法院审理的一起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开始时间:2014-07-18 16:23直播摘要:2014年4月7日23时40分,原告发现手机上有若干被告客服电话95588发来的短信,告知其在被告处开立的尾号为7981的银行卡已被取现近人民币2万元,而该卡当时在原告本人处。原告立即拨打95588客服电话冻结银行卡,并拨打110报警。经过公安侦查,原告的上述银行卡于2014年4月7日23时40分在广西玉林共计发生4笔交易,被他人密集取款共计2万元,发生手续费108元。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发卡行,应当保证客户使用银行卡的安全,做到银行卡不能被轻易伪造,对伪卡取款能够识别和制止。现他人持伪造的原告银行卡盗取原告账户内资金,且取款时间、交易过程明显可疑,被告却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导致原告产生巨大损失,因此,被告违反合同义务,理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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