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8
星期三

直播法院:中国法院网

图文直播:法官谈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情况

开始时间:2014-03-07 10:00

直播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就人民法院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情况与网友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欢迎收看由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4两会访谈”节目。今天很高兴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裴显鼎作客直播间,就人民法院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情况与网友交流。裴庭长,您好!
2014-03-08 08:07:50
【嘉宾 裴显鼎:】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和广大网友交流。
2014-03-08 08:08:05
【主持人:】
  说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有的网友说了“办理大要案的” ,刑二庭有哪些职责呢?
2014-03-08 08:08:14
【嘉宾 裴显鼎:】
  网友的表述大致准确,还是不错的,按照最高法院的分工刑二庭的职责权限大致是1、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涉外等第一、二审案件,复核死刑案件。2、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3、处理相关的死刑喊冤案件。4、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事宜。
2014-03-08 08:08:34
【主持人:】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裴庭长,请介绍一下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人民法院惩治职务犯罪的主要情况。
2014-03-08 08:08:46
【嘉宾 裴显鼎:】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反腐政策精神,自觉坚定投入反腐工作,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为党和国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4-03-08 08:09:00
【嘉宾 裴显鼎:】
  2013年,全国法院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9126件,生效判决人数31555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82人,同比上升8.77%;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277人,重刑率为23.06%,其中处级以上干部重刑率为69.50%。上述数据反映,随着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反腐政策越来越坚定明朗,反腐措施越来越有力,公职人员不能、不敢、不愿犯罪的现象开始越来越明显,全国职务犯罪案件总数和涉案总人数开始出现小幅下降,反腐初见成效。同时,由于党和国家重点加大了对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明确了对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处罚的从严尺度,短期内全国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和生效判决人数出现小幅上升,重刑率是整个职务犯罪重刑率的3倍以上。
2014-03-08 08:09:15
【主持人:】
  网友“嘻嘻”问,打“大老虎” 和“小苍蝇”的政策一样吗”?
2014-03-08 08:09:25
【嘉宾 裴显鼎:】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习总书记提出了这个概念,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不管是大案、小案,是老虎还是苍蝇,通过职务犯罪审判,(地县范围内,县处级干部应该就是老虎)坚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政策。通过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和地位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特别是对处以上的干部的重刑率更高,而且中央一再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
2014-03-08 08:09:38
【主持人:】
  网友“公开还是要公开”问,“打老虎时是不是都要异地管辖呢”?
2014-03-08 08:09:47
【嘉宾 裴显鼎:】
  这个问题也非常好,应该说不断健全和推广适用指定异地管辖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指定异地管辖制度,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保证公正审判推出的一项举措。由于职务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岗位担任职务,所以在当地具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判。为了排除当地对司法审判的干扰,人民法院明确了指定异地审判原则。对于曾经担任一定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原则上不由其原任职地法院审判,而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地区的法院进行异地审判。
2014-03-08 08:09:57
【嘉宾 裴显鼎:】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对90%以上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关联案件指定到了被告人任职地以外的省份异地审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一定级别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也实行了指定异地管辖的做法。实践证明,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对于保证职务犯罪案件审判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4-03-08 08:10:05
【主持人:】
  网友“路人乙”称赞裁判文书公开,“我们现在看到一些大要案的裁判文书公布的比较及时,不错!”
2014-03-08 08:10:14
【嘉宾 裴显鼎:】
  网友关注的非常好,确实是大力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的"三公"建设,也是最高法院特别关注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周强院长上任以来,特别重视这项举措。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要下决心以公开来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坚持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罪关、量刑关,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公开审理,让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让人民群众及时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对依法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必须公开进行。无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从宽从严,都必须在判决书中充分阐明。既通过庭审和判决中的充分说理弘扬法治精神,也便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2014-03-08 08:10:27
【主持人:】
  网友“向上”问,“‘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个表述多次出现在职务罪名中,怎样理解职务犯罪案件中‘不正当利益’”?
2014-03-08 08:11:15
【嘉宾 裴显鼎:】
  我们接着看网友问题,市面上销售的一些保健食品宣传具有一定的辅助治疗、调节人体机能的功能,使用者也的确感到有效,但经化验后,这类产品一般都含有药物成分,常见的如声称有减肥功能的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的产品中被添加了西地那非。对于这种添加了药物的保健品,是认定为假药还是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
2014-03-08 08:19:27
【嘉宾 裴显鼎:】
  司法实践中,对直接财产性利益的认定和处理基本不存在问题,但对间接财产性利益的认定和处理存在一定争议。目前,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就是请托人通过行贿获得竞争优势、交易机会。因此间接取得的财产性利益,属于行贿犯罪取得的间接财产性利益,所以违法犯罪所得,应当依法追缴没收。比如请托人通过行贿而中标,取得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又通过房地产开发获取了巨额利润。
2014-03-08 08:12:32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4-03-08 08:24:5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